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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月份青島關區試行電子《代理報關委托書/委托報關協議》系統以來,系統運行良好。中國報關協會和海關總署在收集各地方協會和海關的情況反饋后,決定對系統進行一次重大調整,只允許由報關企業(海關編碼第六位為8的企業)進行充值購買,生產經營單位將不用自行購買,預計12月上線更新。
為了保證系統更新的平穩過渡,避免生產經營單位已充值份數在系統更新時出現無法使用等不可預知的風險,山東報關協會建議從本通知發布之日起生產經營單位不要再自行到協會進行充值購買,改由所委托的報關企業進行充值購買(即只能充值到海關編碼第六位為8的企業)。生產經營單位或報關企業在填制委托協議時,請留意委托協議中“付款方”字段,統一選擇“由被委托方付款”,即電子委托協議將從被委托方(報關企業、報關行)名下扣除協議使用數。用后委托方(生產經營單位)再向被委托方支付電子委托協議使用費。雙方可根據用量將電子委托協議使用費或逐票加入報關費中,或每月、季度結算。
特此通知。
山東報關協會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